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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陽光國民小學

公告訊息

公告本校公物賠償辦法

{{ $t('FEZ002') }} 學生事務處|

為維護校園公共財物,建立愛護公物之良好觀念,並作為本校公物損壞、遺失及賠償處理之依據,特公告本校公物賠償辦法,供本校教職員工、學生、家長及社會大眾參閱。

本辦法適用於本校各項公有設備、器材及設施之管理與使用,相關賠償方式及處理程序,悉依本辦法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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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4') }} 2026-0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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