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行政事務處|
主旨:誠徵身心障礙約用人員乙名
一、資格:
(一)、基本資格:
1.具中華民國國籍且領有身心障礙手冊者。
2.性別不拘,具簡易閱讀及書寫能力。
(二)有下列事情之一者不得參與甄試,若經甄試錄取後發現下列情事者,取消錄用資格:
1.受有期徒刑一年以上判決確定,未獲宣告緩刑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不得為其他學校或主管機關之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之加害人。
7.有吸毒、酗酒、賭博等不良嗜好者。
8.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且無「行政院及所屬各機關學校臨時人員進用及運用要點」第11點所規定之情形。
二、報名:(免報名費)
(一)自即日起至113年2月23日(星期五)16:00止,每日上午9:00-下午4:00。
(假日不受理)
(二)報名文件:(請備妥相關文件影本及正本,正本驗畢後退還)
1.身分證。
2.身心障礙手冊。
3.最高學歷證件。
4.報名表。
5.切結書及具結書。
(三)報名地點:本校行政事務處(地址:新竹市明湖路200號。電話:03-5629600轉125或121)
三、甄試:
資料審查及抽面試次序。09:30隨即面試(面試時間:10分鐘)。
1.學歷 10 %
2.經歷 10 %
3.口試 80 %
四、聘期:臨時人員性質,視本校補助經費而定,非經常性聘僱。本期經費預估由113年1月學校通知報到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五、錄取公告日期:經本校甄選後公告本校門首及網頁。
六、服勤時間:
(一)上班日執勤時間:每日上午8時00分至下午5時00分整(中午休息一小時)。
(二)以上執勤時間為校方預定,實際執勤時間由校方決定。
七、工作任務:校園巡視、校園環境清潔整理、植栽澆灌及修剪、簡易修繕、文具及影印機管理、處理偶發事件、其他交辦任務等。
七、待遇:月薪計約新台幣27797元整。勞、健保及勞退核撥依規辦理。
八、錄取:正取約用人員一名,備取數名,列冊候用,出缺時依序遞補(備取資格保留期限至113年度7月)。若參試人員成績未達錄取標準(70分)者,得從缺均不予錄取,本校另行公告甄選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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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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