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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陽光國民小學

重要訊息

【比賽訊息】「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新竹市初賽辦法

{{ $t('FEZ002') }} 學生事務處|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3年6月25日藝演字第1130001884號函辦理。

二、「113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新竹市初賽辦法修正或增列,說明如下:

(一)修正內容包括辦理學年度、承辦(協辦)單位、辦理時間、報名規定、比賽曲目規則及領隊會議時間等。

(二)增列第十二點參加比賽之團隊及辦理單位應遵守之規定:

1、明定比賽會場之攝錄影不得攝錄影其他參賽團隊之演出並應遵守著作權法及民法人格權(肖像權)等規定。參賽團隊錄製之演出影音資料如公開或上傳影音平臺,應遵守前開相關法規規定,始得為之。

2、新增觀賽規定,且為避免參賽者受到干擾,明定觀眾配合相關事項。

3、辦理時間自113年11月30日至12月7日間舉行,依決賽報名隊數安排賽程後公布施行。

4、另因111學年度本市辦理全國師生鄉土歌謠決賽,參賽者使用電子琴譜不慎損壞文化局史坦威鋼琴,自本市112學年度辦理旨揭比賽即禁用電子琴譜,爰將本規定明列於第十三項「本比賽禁止使用電子琴譜」。

三、旨揭辦法同步公告於本市學生藝文競賽網站(https://www.hc.edu.tw/language_art/)。

四、此次國小個人組競賽項目為:直笛、口琴、箏、揚琴、琵琶、柳葉琴(不含月琴)、歌曲創作或樂曲創作。有意願參賽的小陽光,請於9/24(二)下午四點前至學務處報名。



{{ $t('FEZ003') }} 2024-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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