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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竹市東區陽光國民小學

重要訊息

公告本校114學年度晨光活動課程開課申請程序及注意事項

{{ $t('FEZ002') }} 學生事務處|

新竹市東區陽光國小

114學年度晨光活動課程開課申請程序及注意事項

 

  1.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114.04.30

  2. 社團申請應包含下列表件:

  • 開課申請書(如附件一)

  • 課程計畫表(如附件二)

  1. 晨光課程社團申請注意事項:

  • 本校社團教師鐘點費單節為 800 元,每週上課計節,上課期間為一學年,每學期共24次 。(期中考週暫停一週)。薪資於次月10日前結算發給。

  • 晨光課程社團上課時間:

    週二、四上課時間為 7:50~8:30  (~三年級)

    ‚週三、五上課時間為 7:50~830 (~六年級)

  1. 社團申請資料填寫須完整,資料收到後,由辦理單位彙整後,經本校社團委員會於1146月份召開會議審議通過才能開班。未通過審核之社團則不予開班。

  2. 是否獲准開設社團,皆會以電話告知或mail通知。獲准開設不代表能成功開設,若114學年度選課結果報名人數不足,該社團不予開班。

  3. 請將附件一、附件二資料填寫好後,於114430日前傳至活動組方老師legnafang@ycps.hc.edu.tw若有疑問請洽學務處03-5629600 分機115116

  4. 學校每學期任用學生社團指導老師前,會先查閱有無性侵害犯罪紀錄。開課教師將會不得有前科紀錄如性騷擾、性侵害、性霸凌、性剝削及其他惡習,或行為舉止不合宜,違者不予開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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