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 學生事務處|
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15年7月16日藝演字第1150001684號函(附件1)辦理。
二、旨揭音樂比賽本市初賽訂於115年11月29日至115年12月6日,假新竹市立文化局演藝廳、國際會議室等地辦理。
三、本次初賽實施計畫係依據前開函文檢送之「115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實施要點」修正或增列,說明如下:
(一)修正部分:
1、例行性修正:辦理學年度、承辦(協辦)單位、辦理時間、比賽類組、報名規定、比賽曲目規則及領隊(抽籤)會議時間等。
2、特別修正:
(1)本次本市實施計畫條文依前開實施要點增列相關條文,俾利參賽者、評審及工作人員有明確依據,並與全國決賽趨於一致。
(二)增列部分:
1、「經各縣市藝術才能(音樂類)資賦優異鑑定通過並採『特殊教育方案』安置之學生」參賽資格專案申請規定。
2、個人項目新增「上低音號」獨奏國中及高中職AB組,以及大專組。
3、明定計時終止線設置約位於舞臺寬度四分之三處。
4、明定鋼琴調音A=442Hz。
5、參賽者名冊A組組別相關文字酌作文字修正,以及於參 賽學生證明處,增訂列冊學生符合組隊規定等文字。
四、各校得自訂收件時間,以服膺書面資料送達承辦學校(光華國中)相關規定。
五、附件為115學年度全國學生音樂比賽新竹市初賽實施計畫、修正對照表,前開各項資料同步公告於本市學生藝文競賽網。
六、此次個人獨奏項目為直笛、口琴、箏、揚琴、琵琶、柳葉琴(不含月琴)、樂曲創作及歌曲創作,有意願參加的小陽光,請於9/18(五)12:00前至學務處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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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 Invalid date
{{ $t('FEZ004') }} 2026-08-17|
{{ $t('FEZ005') }} 13|